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块于2004年5月18日正式设立。设立中小企业板块,是分步推进创业板市场建设迈出的一个重要步骤,是党中央、国务院从促进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和促进经济结构调整的大局出发做出的重要决策,也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以及《国务院关于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开放和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精神的一项具体部署。中小企业板块,就是在现行法律法规不变、发行上市标准不变的前提下,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市场中设立的一个运行独立、监察独立、代码独立、指数独立的板块,集中安排符合主板发行上市条件的企业中规模较小的企业上市,在条件成熟时,整体剥离为独立的创业板市场。
(一)中小企业板是现有主板市场的一个板块
中小企业板块首先以“两个不变”的原则体现为现有主板市场的一个板块。从法律、行政法规到中国证监会及国务院有关部门的部门规章,中小企业板块使用的基本制度规范与现有市场完全相同,中小企业板块适用的发行上市标准也与现有主板市场完全相同,必须满足信息披露、发行上市辅导、财务指标、盈利能力、股本规模、公众持股比例等各方面的要求。
(二)中小企业板块以其相对独立性与将来的创业板市场衔接
中小企业板块既是现有主板市场的一个板块,又以其相对独立性与将来的创业板市场相衔接。从上市公司看,虽然不改变主板市场的发行上市标准,但把符合主板市场发行上市条件的企业中规模较小的企业集中到中小企业板块,逐步形成将来创业板市场的初始资源。从制度安排上看,它以运行独立、监察独立、代码独立和指数独立与主板市场相区别,并为有针对性的加强监管和制度创新留下空间,以便在条件成熟时整体剥离为独立的创业板市场。